正在加載......
   
回首頁 關於玉群 服務項目 稅務行事曆 知識分享 法規搜尋 表單下載 連絡我們 交通位置
玉群會計記帳士事務所,成立於西元1983年,並榮獲財政部頒發績優記帳士最高榮譽,20多年來秉持專業、熱忱、負責、忠誠的態度與精神,由國家考試及格的專業記帳士帶領會計專業團隊為客戶服務。
分類清單
財政部重點新聞
「所得稅法」第15條條文修正草案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02年10月16日修正通過,內容追溯自102年1月1日適用(詳全文)
  與我們連絡  

台中市
西區忠明路22號2樓
TEL : 04-23136008
FAX : 04-23136009
E-mail : yc.cpa@msa.hinet.net


兩稅合一條例 總共  117   筆   當前   11 - 20
首頁 > 知識分享 > 兩稅合一條例

財政部92.6.10台財稅字第0920453015號函
存續公司承受消滅公司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上限之計算方式
財政部 92.03.05 台財稅字第0910458179號
存續公司承受消滅公司之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及帳列未分配盈餘
財政部 92.02.12 台財稅字第0910458039號
合併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處理原則
財政部 91.12.11 台財稅字第0910457205號
營利事業將帳列短期投資有價證券轉為長期投資,或將長期投資轉為短期投資
財政部 91.12.11 台財稅字第0910456524號
營利事業未依規定期限辦理未分配盈餘申報
財政部 91.12.2 台稅一發字第0910415946號
有關合併而消滅之公司(二)
財政部 91.11.08 台稅一發字第0910456752號
有關合併而消滅之公司(一)
財政部 91.10.30 台財稅字第0910456521號
營利事業如係百分之百由各級政府機關、團體或組織個別或共同投資成立者
財政部 91.10.15 台財稅字第0910455820號
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取得符合八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修正前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十六條、第十七條或原獎勵投資條例第十三條規定之新發行記名票(以下簡稱緩課股票)後
財政部 91.10.14 台財稅字第0910455813號
關於轉換公司債相關之應付利息補償金依規定作為資本公積之金額
頁次 : 2 / 12

玉群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台中市西區忠明路22號2樓
TEL:04-2313 6008 FAX:04-2313 6009 E-mail:yc.cpa@msa.hinet.net
Powered by HeimaVista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