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載......
   
回首頁 關於玉群 服務項目 稅務行事曆 知識分享 法規搜尋 表單下載 連絡我們 交通位置
玉群會計記帳士事務所,成立於西元1983年,並榮獲財政部頒發績優記帳士最高榮譽,20多年來秉持專業、熱忱、負責、忠誠的態度與精神,由國家考試及格的專業記帳士帶領會計專業團隊為客戶服務。
分類清單
財政部重點新聞
「所得稅法」第15條條文修正草案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02年10月16日修正通過,內容追溯自102年1月1日適用(詳全文)
  與我們連絡  

台中市
西區忠明路22號2樓
TEL : 04-23136008
FAX : 04-23136009
E-mail : yc.cpa@msa.hinet.net


財政部稅賦新頒釋函 總共  604   筆   當前   101 - 110
首頁 > 財政部稅賦新頒釋函

財政部101.10.25台財稅字第10100145190號
信託行為之受託人計算非居住者受益人之各類所得扣報繳時點
財政部101.10.15台財稅字第10100186270號
核釋營業人經營信用卡收單業務,向特約商店收取轉付各發卡機構之手續費如何報繳營業稅規定。
財政部101.09.27台財稅字第10104610410號
所得稅法第7條第2項第1款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認定原則
財政部101.09.27台財稅字第10104609090號
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之獎勵措施將於102年落日,改由使用電子發票之營利事業繼續適用。
財政部101.08.13台財稅字第10100098740號
核釋個人出售預售屋之財產交易所得屬年度認定規定
財政部101.08.03台財稅字第10100568250號
補充核釋個人出售房地適用本部83年1月26日台財稅第831581093號函計算財產交易損益之規定
財政部101.04.24台財稅字第10100547800號
補充核釋診所聯合執業醫師所得課稅規定
財政部101.01.30台財稅字第10000457660號
營利事業有進貨事實,惟取據非實際交易對象憑證適用盈虧互抵規定。
財政部101.01.04台財稅字第10000448070號
符合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5條之1規定條件之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與未具有營業人身分之團體、組織,雙方採月結制結算帳款,得按月彙總於當月月底開立統一發票。
財政部101.01.02台財稅字第10000614270號
保險經紀人公司及保險代理人公司接保險業稅率課徵營業稅
頁次 : 11 / 61

玉群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台中市西區忠明路22號2樓
TEL:04-2313 6008 FAX:04-2313 6009 E-mail:yc.cpa@msa.hinet.net
Powered by HeimaVista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