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載......
   
回首頁 關於玉群 服務項目 稅務行事曆 知識分享 法規搜尋 表單下載 連絡我們 交通位置
玉群會計記帳士事務所,成立於西元1983年,並榮獲財政部頒發績優記帳士最高榮譽,20多年來秉持專業、熱忱、負責、忠誠的態度與精神,由國家考試及格的專業記帳士帶領會計專業團隊為客戶服務。
分類清單
財政部重點新聞
「所得稅法」第15條條文修正草案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02年10月16日修正通過,內容追溯自102年1月1日適用(詳全文)
  與我們連絡  

台中市
西區忠明路22號2樓
TEL : 04-23136008
FAX : 04-23136009
E-mail : yc.cpa@msa.hinet.net


北區國稅局重點新聞 2010/1/12    首頁 > 知識分享 > 國稅局歷史新聞 > 北區國稅局新聞列表

本局表示,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遇有解散、廢止或轉讓情事,其清算期間之清算所得應於清算結束之日起30內申報,逾期申報者不適用前十年各期核定虧損扣除之規定。

本局說明,公司辦理清算,依所得稅法規定,其申報清算所得之時限,應以實際辦理清算完結之日為準起算,惟清算人如未於就任之日起6個月內清算完結,亦未報經法院核准展期者,應以6個月期間屆滿之日為準起算。又公司會計帳冊簿據完備,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申報清算所得者,可適用盈虧互抵規定,准予扣除經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內各期虧損,故若逾法定申報期限申報者,則不得適用盈虧互抵之規定。

本局特別提醒,公司於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各項申報時,應注意相關申報期限,以維自身權益。

玉群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台中市西區忠明路22號2樓
TEL:04-2313 6008 FAX:04-2313 6009 E-mail:yc.cpa@msa.hinet.net
Powered by HeimaVista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