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載......
   
回首頁 關於玉群 服務項目 稅務行事曆 知識分享 法規搜尋 表單下載 連絡我們 交通位置
玉群會計記帳士事務所,成立於西元1983年,並榮獲財政部頒發績優記帳士最高榮譽,20多年來秉持專業、熱忱、負責、忠誠的態度與精神,由國家考試及格的專業記帳士帶領會計專業團隊為客戶服務。
分類清單
財政部重點新聞
「所得稅法」第15條條文修正草案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02年10月16日修正通過,內容追溯自102年1月1日適用(詳全文)
  與我們連絡  

台中市
西區忠明路22號2樓
TEL : 04-23136008
FAX : 04-23136009
E-mail : yc.cpa@msa.hinet.net


北區國稅局重點新聞 2007/11/13    首頁 > 知識分享 > 財政部稅賦新頒釋函

列報商品盤損經會計師盤點並提出簽證報告者始准予認列

本局表示,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101條第2款規定,商品盤損已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檢具清單報請該管稽徵機關調查,或經會計師盤點並提出簽證報告,經查明屬實者,應予認定。
本局表示,某公司在9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報商品盤損15,366,298元,因其銷售商品之性質非屬可能發生自然損耗、變質或滅失之商品,且會計師僅執行觀察存貨盤點之查核程序,並未會同實際盤點提出簽證報告,全數不予認列。
本局呼籲,營利事業於列報商品盤損時,應注意依首揭規定取具相關證明文件,以免不符規定遭稅捐單位補稅,影響自身之權益。

玉群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台中市西區忠明路22號2樓
TEL:04-2313 6008 FAX:04-2313 6009 E-mail:yc.cpa@msa.hinet.net
Powered by HeimaVista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