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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群會計記帳士事務所,成立於西元1983年,並榮獲財政部頒發績優記帳士最高榮譽,20多年來秉持專業、熱忱、負責、忠誠的態度與精神,由國家考試及格的專業記帳士帶領會計專業團隊為客戶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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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第15條條文修正草案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02年10月16日修正通過,內容追溯自102年1月1日適用(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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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國稅局重點新聞 2007/07/30    首頁 > 知識分享 > 財政部稅賦新頒釋函

贈與股票之價值如何計算?未逾免稅額,是否須辦理贈與稅申報?

民眾來電詢問:本人欲將名下的股票贈與給子女時,要如何申報贈與價值?若未逾111萬免稅額,是否須辦理贈與稅申報?
本局表示:贈與之股票,若為上市(櫃)公司股票,應依贈與日該股票之收盤價計算贈與價值,但當日無買賣價格者,則依贈與日前最後一日收盤價計算;若為興櫃股票,應依贈與日該股票之最後成交價計算,當日無交易價格者,依贈與日前最後一日之最後成交價計算贈與價值;若為未上市(櫃)公司股票,應依贈與日該公司之資產淨值計算贈與價值。
若在同一個年度內(1月1日至12月31日),各次贈與之財產總額合計數未超過免稅額111萬元,可以免辦贈與稅申報,惟股票贈與依規定必需辦理股票移轉登記,故應於贈與行為發生後30天內辦理贈與稅申報,取得國稅局核發之免稅證明書後,持憑向股務代理證券商或發行公司辦理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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