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載......
   
回首頁 關於玉群 服務項目 稅務行事曆 知識分享 法規搜尋 表單下載 連絡我們 交通位置
玉群會計記帳士事務所,成立於西元1983年,並榮獲財政部頒發績優記帳士最高榮譽,20多年來秉持專業、熱忱、負責、忠誠的態度與精神,由國家考試及格的專業記帳士帶領會計專業團隊為客戶服務。
分類清單
財政部重點新聞
「所得稅法」第15條條文修正草案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02年10月16日修正通過,內容追溯自102年1月1日適用(詳全文)
  與我們連絡  

台中市
西區忠明路22號2樓
TEL : 04-23136008
FAX : 04-23136009
E-mail : yc.cpa@msa.hinet.net


北區國稅局重點新聞 2007/06/29    首頁 > 知識分享 > 財政部稅賦新頒釋函

綜合所得稅依法可申請退稅,應辦理申報才能退稅

本局表示,9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已於96年5月31日截止,尚未辦理申報或已申報而發現有短漏報所得之納稅義務人,請儘速補報及補繳稅款。
本局說明,納稅義務人95年度各類所得有扣繳稅款及可扣抵稅額而可退稅者,如尚未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必須辦理補申報才可退稅。又依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已依規定辦理結算申報,但有漏報或短報應課稅之所得額者,除補徵所漏稅額外,並應處以所漏稅額2倍以下之罰鍰;另納稅義務人未依規定辦理結算申報,經稽徵機關調查發現有依規定課稅之所得額者,除依法核定補徵應納稅額外,應依補徵稅額處3倍以下之罰鍰。
本局呼籲,尚未辦理9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之納稅義務人,若有應退稅款,應儘速補辦申報,俾憑退稅;如有應自行繳納稅額者,亦請儘速補繳稅款並補申報,以免被罰。

玉群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台中市西區忠明路22號2樓
TEL:04-2313 6008 FAX:04-2313 6009 E-mail:yc.cpa@msa.hinet.net
Powered by HeimaVista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