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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第15條條文修正草案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02年10月16日修正通過,內容追溯自102年1月1日適用(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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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國稅局重點新聞 2007/05/31    首頁 > 知識分享 > 財政部稅賦新頒釋函

餐廳定價應內含營業稅並主動開立統一發票

民眾來電詢問:在餐廳宴客,索取統一發票,業者表示要外加5%營業稅是否合理?本局表示,餐廳之餐飲定價應內含營業稅,且業者應主動開立統一發票給消費者,不得再額外加收營業稅。
本局說明,依修正營業稅法實施注意事項三、(一)規定,營業人銷售應稅貨物或勞務之定價應內含營業稅,買受人為非營業人時,依定價金額開立統一發票。買受人為營業人時,除經核准使用收銀機開立二聯式統一發票者外,應將定價金額計算銷售額與銷項稅額於統一發票上分別載明之。
本局表示,營業人若於定價之外加5%營業稅,而使得消費者不願因索取統一發票而增加負擔,若經稽徵機關查獲會受到補稅裁罰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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