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載......
   
回首頁 關於玉群 服務項目 稅務行事曆 知識分享 法規搜尋 表單下載 連絡我們 交通位置
玉群會計記帳士事務所,成立於西元1983年,並榮獲財政部頒發績優記帳士最高榮譽,20多年來秉持專業、熱忱、負責、忠誠的態度與精神,由國家考試及格的專業記帳士帶領會計專業團隊為客戶服務。
分類清單
財政部重點新聞
「所得稅法」第15條條文修正草案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02年10月16日修正通過,內容追溯自102年1月1日適用(詳全文)
  與我們連絡  

台中市
西區忠明路22號2樓
TEL : 04-23136008
FAX : 04-23136009
E-mail : yc.cpa@msa.hinet.net


中區國稅局重點新聞 2015/08/25    首頁 > 知識分享 > 國稅局歷史新聞 > 中區國稅局新聞列表

(大里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提供房屋與他人做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縱未收取租金,仍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課徵綜合所得稅。
該所說明: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4款規定,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經查明確係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外,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
該所進一步說明:上述所稱之「他人」,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16條第2項規定,指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以外之個人或法人。若房屋係無償借與非營業或執行業務者的其他個人做住家使用,應提出雙方當事人訂立的無償借用契約,且契約必須經過雙方當事人以外的2個人證明確是無償借用,並依公證法規定辦理公證,否則仍應設算租賃收入課徵綜合所得稅。
所得人如有不明瞭之處,可以撥打國稅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大屯稽徵所綜所稅股吳俊泓,聯絡電話:04-24852934轉226)

玉群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台中市西區忠明路22號2樓
TEL:04-2313 6008 FAX:04-2313 6009 E-mail:yc.cpa@msa.hinet.net
Powered by HeimaVista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