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載......
   
回首頁 關於玉群 服務項目 稅務行事曆 知識分享 法規搜尋 表單下載 連絡我們 交通位置
玉群會計記帳士事務所,成立於西元1983年,並榮獲財政部頒發績優記帳士最高榮譽,20多年來秉持專業、熱忱、負責、忠誠的態度與精神,由國家考試及格的專業記帳士帶領會計專業團隊為客戶服務。
分類清單
財政部重點新聞
「所得稅法」第15條條文修正草案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02年10月16日修正通過,內容追溯自102年1月1日適用(詳全文)
  與我們連絡  

台中市
西區忠明路22號2樓
TEL : 04-23136008
FAX : 04-23136009
E-mail : yc.cpa@msa.hinet.net


中區國稅局重點新聞 2009/08/06    首頁 > 知識分享 > 國稅局歷史新聞 > 中區國稅局新聞列表

小規模營業人取得載有營業稅額之進項憑證時,應如何辦理扣減營業稅額?

(臺中訊)潭子楊小姐問:小規模營業人取得載有營業稅額之進項憑證時,應如何辦理扣減營業稅額?

中區國稅局臺中縣分局答覆:

根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5條規定「:…,查定計算營業稅額之營業人,購買營業上使用之貨物或勞務,取得載有營業稅額之憑證,並依規定申報者,主管稽徵機關應按其進項稅額百分之十,在查定稅額內扣減。但查定稅額未達起徵點者,不適用之。

前項稅額百分之十超過查定稅額者,次期得繼續扣減。」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小規模營業人,如購買營業上使用之貨物或勞務,取得載有營業商號名稱、統一編號、地址及營業稅額之憑證,除加值型及非加型營業法第19條第1項規定不得扣抵者外,應於每年1月、4月、7月、10月之5日前,向本分局申報上一季各月份憑證,以便依照同法第25條規定按其進項稅額百分之十,在查定稅額內扣減之。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中區國稅局臺中縣分局第三課黃裕聰,電話:04-25291040轉322)

玉群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台中市西區忠明路22號2樓
TEL:04-2313 6008 FAX:04-2313 6009 E-mail:yc.cpa@msa.hinet.net
Powered by HeimaVista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