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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國稅局重點新聞 2007/08/28    首頁 > 知識分享 > 國稅局歷史新聞 > 中區國稅局新聞列表

9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稅額申報自96年9月1日起至96年10月1日止,請注意申報期間並早日完成申報。

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9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期間自96年9月1日起至同年10月1日止(96年9月30日為假日順延至同年10月1日),請營利事業注意申報期間,並早日完成申報。
該局表示,營利事業除有下列情形可免辦理暫繳申報者外,應於今年9月1日起至10月1日止辦理暫繳稅額申報:
一、 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其營利事業所得稅係由營業代理人或給付人於給付時扣繳者。
二、 經核定之小規模營利事業。
三、 本(96)年度新設立(開業)者。
四、 暫繳申報期間屆滿前,遇有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情事,其依所得稅法第75條規定應辦理當期決算申報者。
五、 依所得稅法或其他有關法律規定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者。
該局進一步說明,暫繳稅額計算方式有二種:(一)以營利事業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的二分之一為暫繳稅額;(二)採試算暫繳方式,即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會計帳冊簿據完備,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辦理暫繳申報者,得以當年度前6個月之營業收入總額,試算其前半年之營利事業所得額,按當年度稅率,計算其暫繳稅額。營利事業可選擇適合本身的計算方式來辦理申報。
納稅義務人對暫繳稅額申報內容或計算方式,如有疑義時,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審查一科程素芬,電話:04-23051111轉7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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