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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國稅局重點新聞 2006/10/23    首頁 > 知識分享 > 國稅局歷史新聞 > 中區國稅局新聞列表

營利事業95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應注意減除免徵、免納所得稅之所得額及前5年核定虧損扣除額之順序及金額

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自95年1月1日施行,邇後營利事業辦理結算申報計算課稅所得額時,應注意由全年所得額減除免徵或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所得額及前5年核定虧損扣除額之先後順序及金額,以免影響基本所得稅額之計算,而多繳了所得稅。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7條暨該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規定,在計算基本所得額時,營利事業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出全年所得額後,在課稅所得額之前,除屬依所得稅法及國際金融業務條例規定停徵、免徵或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所得額,應先行減除外,其屬依其他法律規定免徵或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所得額及所得稅法第39條規定之以往年度營業虧損之減除順序及金額,由營利事業於申報時自行擇定之。
假設某營利事業全年所得額1,000萬元,尚有未扣除之前5年虧損300萬元,亦有符合獎勵之免稅所得500萬元、停徵證券交易所得200萬元及免徵土地交易所得150萬元,試舉2種情況說明基本所得額及稅額之計算如下。
第1種情況 單位:萬元 第2種情況 單位:萬元
課稅所得額之計算 基本所得額之計算 課稅所得額之計算 基本所得額之計算
全年所得額 1,000 課稅所得額 0 全年所得額 1,000 課稅所得額 0
減:前5年虧損扣除額 300 加:停徵證券、期貨交易 200 減:前5年虧損扣除額 150 加:停徵證券、期貨交易 200
減: 獎勵免稅所得 350 加: 獎勵免稅所得 350 減: 獎勵免稅所得 500 加: 獎勵免稅所得 500
減: 停徵證券、期貨交易 200 加:OBU免稅所得 0 減: 停徵證券、期貨交易 200 加:OBU免稅所得 0
減: 免徵土地交易所得 150 等於:基本所得額 550 減: 免徵土地交易所得 150 等於:基本所得額 700
減: OBU免稅所得 0 基本稅額 35 減: OBU免稅所得 0 基本稅額 50
等於 課稅所得額 0   等於 課稅所得額 0
當年度應納稅額 0 當年度應納稅額 0
附註說明:
1.基本所得額=課稅所得額+停徵證券、期貨交易所得+獎勵免稅所得+ OBU免稅所得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7條)
2.第1種情況:選擇優先減除前5年虧損300萬元,再減除免稅所得350萬元
  基本稅額=(550-200)×10%=35,35>0(一般所得稅額),應按基本稅額繳納所得稅35萬元。
3.第2種情況:選擇優先減除前5年虧損150萬元,再減除免稅所得500萬元
基本稅額=(700-200)×10%=50,50>0(一般所得稅額),應按基本稅額繳納所得稅50萬元。

不同的選擇及計算方式,導致應納稅負的輕重亦有所不同,因此,營利事業在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適用時,應特別注意減除項目之順序及金額,俾以爭取對自身權益最有利之計算方式,負擔最低的所得稅負。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審查一科陳月娥,電話:04-23051111轉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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