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載......
   
回首頁 關於玉群 服務項目 稅務行事曆 知識分享 法規搜尋 表單下載 連絡我們 交通位置
玉群會計記帳士事務所,成立於西元1983年,並榮獲財政部頒發績優記帳士最高榮譽,20多年來秉持專業、熱忱、負責、忠誠的態度與精神,由國家考試及格的專業記帳士帶領會計專業團隊為客戶服務。
分類清單
財政部重點新聞
「所得稅法」第15條條文修正草案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02年10月16日修正通過,內容追溯自102年1月1日適用(詳全文)
  與我們連絡  

台中市
西區忠明路22號2樓
TEL : 04-23136008
FAX : 04-23136009
E-mail : yc.cpa@msa.hinet.net


中區國稅局重點新聞 2006/06/12    首頁 > 知識分享 > 國稅局歷史新聞 > 中區國稅局新聞列表

公司組織股東、董事、監察人涉有挪用公司款項時,應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36條之1規定設算利息收入

(臺中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公司股東、董事及監察人若挪用公司資金,必須自挪用日起,按照當年度臺灣銀行基本放款利率,設算公司每年之利息收入課稅。 中區國稅局說:該局最近查獲某公司在數年前出售土地,售地所得由負責人收取後,便私自保留運用,一直未交回公司。因為售地所得金額頗高,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36條之1規定,按挪用期間當年度臺灣銀行基本放款利率設算利息收入高達千餘萬元,必須補繳的所得稅即有數百萬元。
該局提醒企業,經濟不景氣期間,企業須格外做好資金管理,以免董、監事或股東挪用公司資金,公司反須列報被挪用期間的利息所得稅。如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玉群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台中市西區忠明路22號2樓
TEL:04-2313 6008 FAX:04-2313 6009 E-mail:yc.cpa@msa.hinet.net
Powered by HeimaVista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