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載......
   
回首頁 關於玉群 服務項目 稅務行事曆 知識分享 法規搜尋 表單下載 連絡我們 交通位置
玉群會計記帳士事務所,成立於西元1983年,並榮獲財政部頒發績優記帳士最高榮譽,20多年來秉持專業、熱忱、負責、忠誠的態度與精神,由國家考試及格的專業記帳士帶領會計專業團隊為客戶服務。
分類清單
財政部重點新聞
「所得稅法」第15條條文修正草案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02年10月16日修正通過,內容追溯自102年1月1日適用(詳全文)
  與我們連絡  

台中市
西區忠明路22號2樓
TEL : 04-23136008
FAX : 04-23136009
E-mail : yc.cpa@msa.hinet.net


北區國稅局重點新聞 2016/03/03    首頁 > 知識分享 > 國稅局歷史新聞 > 北區國稅局新聞列表
營利事業災害損失之認列規定

本局表示,營利事業遭受不可抗力之水災災害損失者,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102條第2款規定,應於災害發生後之次日起30日內,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報請管轄國稅局派員勘查,經核定後,得於辦理該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報該項災害損失。
本局表示,甲公司10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災害損失100餘萬元,惟查並未依前項規定報經該管稽徵機關派員勘查,且未能提出確實證明文件證明其損失屬實,故遭本局以不符前項規定為由剔除補稅在案。
本局特別提醒,營利事業災害損失受有保險賠償部分,不得列為災害損失,若有虛報災害損失情事,一經查獲,虛報之災害損失將被剔除補稅處罰,請納稅人多留意,以維護自身權益。營利事業如仍有不明瞭之處,可至本局網站(網址為http://www.ntbna.gov.tw)查詢相關法令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本局將竭誠提供詳細之諮詢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一科 徐審核員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379


玉群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台中市西區忠明路22號2樓
TEL:04-2313 6008 FAX:04-2313 6009 E-mail:yc.cpa@msa.hinet.net
Powered by HeimaVista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