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載......
   
回首頁 關於玉群 服務項目 稅務行事曆 知識分享 法規搜尋 表單下載 連絡我們 交通位置
玉群會計記帳士事務所,成立於西元1983年,並榮獲財政部頒發績優記帳士最高榮譽,20多年來秉持專業、熱忱、負責、忠誠的態度與精神,由國家考試及格的專業記帳士帶領會計專業團隊為客戶服務。
分類清單
財政部重點新聞
「所得稅法」第15條條文修正草案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02年10月16日修正通過,內容追溯自102年1月1日適用(詳全文)
  與我們連絡  

台中市
西區忠明路22號2樓
TEL : 04-23136008
FAX : 04-23136009
E-mail : yc.cpa@msa.hinet.net


北區國稅局重點新聞 2016/01/14    首頁 > 知識分享 > 國稅局歷史新聞 > 北區國稅局新聞列表
營利事業列報兌換損益應以實現者為限

本局表示,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29條及第98條規定,兌換損益應以實際發生者始能列報為當年度損益,若只是因匯率調整而產生之帳面差額,免列為當年度收益,亦不得列計損失。
本局於查核甲公司10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時,發現該公司102年4月1日將原供支付進口貨款之外幣存款轉存至其他銀行外幣存款帳戶,並於年底將原購買外幣之匯率與轉存時之匯率差額列報為當年度之兌換虧損,依前揭規定,兌換虧損應以實現者為限,其僅係因匯率之調整而產生之帳面差額,不得列計損失,予以剔除補稅。
本局呼籲,外幣存款因年底匯率變動而發生之帳面差額,因尚未實現,不得列為兌換虧損,以免不符規定遭剔除補稅,影響自身權益。
營利事業如仍有不明瞭之處,歡迎利用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本局網站(網址為http://www.ntbna.gov.tw)查詢相關法令,本局將竭誠提供詳細之諮詢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一科 劉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330


玉群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台中市西區忠明路22號2樓
TEL:04-2313 6008 FAX:04-2313 6009 E-mail:yc.cpa@msa.hinet.net
Powered by HeimaVista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