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載......
   
回首頁 關於玉群 服務項目 稅務行事曆 知識分享 法規搜尋 表單下載 連絡我們 交通位置
玉群會計記帳士事務所,成立於西元1983年,並榮獲財政部頒發績優記帳士最高榮譽,20多年來秉持專業、熱忱、負責、忠誠的態度與精神,由國家考試及格的專業記帳士帶領會計專業團隊為客戶服務。
分類清單
財政部重點新聞
「所得稅法」第15條條文修正草案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02年10月16日修正通過,內容追溯自102年1月1日適用(詳全文)
  與我們連絡  

台中市
西區忠明路22號2樓
TEL : 04-23136008
FAX : 04-23136009
E-mail : yc.cpa@msa.hinet.net


中區國稅局重點新聞 2016/05/17    首頁 > 知識分享 > 國稅局歷史新聞 > 中區國稅局新聞列表
營利事業經查獲虛報薪資應受罰

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表示:近來接獲不少民眾檢舉營利事業虛報薪資,如經查證確有虛報情事,即使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經剔除虛報薪資支出後仍為虧損,雖無應納稅額,仍應處罰。
該分局舉例查核甲公司10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經依檢舉人檢舉虛報薪資加以調查後,甲公司無法提示相關證明資料,乃認定其虛報薪資,並剔除該筆虛報薪資支出80萬元,核定全年所得額仍為虧損。甲公司雖無應納稅額,但依所得稅法第110條第3項規定,營利事業因受獎勵免稅或營業虧損,致加計短漏報之所得額後仍無應納稅額者,應就短漏之所得額依當年度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計算之金額,依規定倍數處罰。故甲公司仍應就短漏報所得額80萬元依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核算,按所漏稅額13萬6仟元(短漏報所得額80萬元×稅率17%),處以2倍以下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9萬元,最低不得少於4仟5佰元。
納稅義務人若對上述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雲林分局營所遺贈稅課周錦鳳聯絡電話:(05)5345573轉109

玉群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台中市西區忠明路22號2樓
TEL:04-2313 6008 FAX:04-2313 6009 E-mail:yc.cpa@msa.hinet.net
Powered by HeimaVista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