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載......
   
回首頁 關於玉群 服務項目 稅務行事曆 知識分享 法規搜尋 表單下載 連絡我們 交通位置
玉群會計記帳士事務所,成立於西元1983年,並榮獲財政部頒發績優記帳士最高榮譽,20多年來秉持專業、熱忱、負責、忠誠的態度與精神,由國家考試及格的專業記帳士帶領會計專業團隊為客戶服務。
分類清單
財政部重點新聞
「所得稅法」第15條條文修正草案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02年10月16日修正通過,內容追溯自102年1月1日適用(詳全文)
  與我們連絡  

台中市
西區忠明路22號2樓
TEL : 04-23136008
FAX : 04-23136009
E-mail : yc.cpa@msa.hinet.net


財政部104.11.16台財稅字第10404674300號令    首頁 > 知識分享 > 財政部稅賦新頒釋函

法律依據:
稅捐稽徵法第0條 
關係法令:
日期文號:
財政部104.11.16台財稅字第10404674300號令
摘要:
核釋有關104年版「稅捐稽徵法令彙編」發行後相關釋示函令之適用期限。
主旨:
一、本部及各權責機關在104年10月5日以前發布之稅捐稽徵法釋示函令,凡未編入104年版「稅捐稽徵法令彙編」者,除屬當然或個案核示、解釋者外,自105年1月1日起,非經本部重行核定,一律不再援引適用。
二、凡經收錄於上開104年版彙編而屬前臺灣省政府財政廳及前臺灣省稅務局發布之釋示函令,可繼續援引適用。
說明:

玉群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台中市西區忠明路22號2樓
TEL:04-2313 6008 FAX:04-2313 6009 E-mail:yc.cpa@msa.hinet.net
Powered by HeimaVista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