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載......
   
回首頁 關於玉群 服務項目 稅務行事曆 知識分享 法規搜尋 表單下載 連絡我們 交通位置
玉群會計記帳士事務所,成立於西元1983年,並榮獲財政部頒發績優記帳士最高榮譽,20多年來秉持專業、熱忱、負責、忠誠的態度與精神,由國家考試及格的專業記帳士帶領會計專業團隊為客戶服務。
分類清單
財政部重點新聞
「所得稅法」第15條條文修正草案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02年10月16日修正通過,內容追溯自102年1月1日適用(詳全文)
  與我們連絡  

台中市
西區忠明路22號2樓
TEL : 04-23136008
FAX : 04-23136009
E-mail : yc.cpa@msa.hinet.net


財政部97.10.17台財稅字第09704552910號    首頁 > 知識分享 > 財政部稅賦新頒釋函

財政部97.10.17台財稅字第09704552910

摘要: 核釋合併消滅公司股東獲配股份對價之課稅規定。 

主旨: 一、公司以股份為對價進行合併,其合併基準日在9811以後者,合併消滅公司所取得之合併對價超過其全體股東之出資額,其股東所獲分配該超過部分之金額,應視為股利所得(投資收益),依規定課徵所得稅。

二、上述股份對價之價值,應依所得稅法第65條規定,以時價或實際成交價格為標準計算之。

三、消滅公司個人股東如主張其經收回註銷股票之取得成本高於上揭出資額標準,可依本部97220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0660號令規定辦理。

四、本部72323台財稅第31904號函及92610日台財稅字第0920453015號函,於合併基準日在9811以後合併之案件,不再適用。本部9714台財稅字第09604558950號令自即日起廢止。 

玉群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台中市西區忠明路22號2樓
TEL:04-2313 6008 FAX:04-2313 6009 E-mail:yc.cpa@msa.hinet.net
Powered by HeimaVista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