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95.12.22台財稅字第09504572420號
摘要:公告96年度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
主旨:公告96年度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
說明: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第4項。 公告事項: 一、一次領取退職所得者,其96年度所得額之計算方式如下: (一)一次領取總額在161,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以下者,所得額為0。 (二)超過161,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未達322,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以其半數為所得額。 (三)超過322,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全數為所得額。 二、分期領取退職所得者,96年度以全年領取總額,減除697,000元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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