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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群會計記帳士事務所,成立於西元1983年,並榮獲財政部頒發績優記帳士最高榮譽,20多年來秉持專業、熱忱、負責、忠誠的態度與精神,由國家考試及格的專業記帳士帶領會計專業團隊為客戶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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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第15條條文修正草案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02年10月16日修正通過,內容追溯自102年1月1日適用(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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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89.11.13台財稅第0890457091號函    首頁 > 知識分享 > 兩稅合一條例

主旨:

營利事業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所加計之利息,不得列為費用。但如經取具合法憑證,得列為計算所得稅法第66條之9規定未分配盈餘之減除項目。(財政部89/11/13台財稅第0890457091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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