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載......
   
回首頁 關於玉群 服務項目 稅務行事曆 知識分享 法規搜尋 表單下載 連絡我們 交通位置
玉群會計記帳士事務所,成立於西元1983年,並榮獲財政部頒發績優記帳士最高榮譽,20多年來秉持專業、熱忱、負責、忠誠的態度與精神,由國家考試及格的專業記帳士帶領會計專業團隊為客戶服務。
分類清單
財政部重點新聞
「所得稅法」第15條條文修正草案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02年10月16日修正通過,內容追溯自102年1月1日適用(詳全文)
  與我們連絡  

台中市
西區忠明路22號2樓
TEL : 04-23136008
FAX : 04-23136009
E-mail : yc.cpa@msa.hinet.net


財政部92.8.29台財稅字第0920454442號    首頁 > 知識分享 > 兩稅合一條例

主旨:

合併後存續司辦理消滅公司合併年度當期決算所得額之未分配盈餘申報時,其「未分配盈餘」項目中屬於來自消滅公司合併年度當期決算所得額部分,得列為計消滅公司之未分配盈餘減除項目之相關規定。(財政部92.8.29台財稅字第0920454442號)

說明:

合併後存續或新設公司依所得稅法第一百零二條之二第一項規定,辦理因合併而消滅公司合併年度當期決算所得額之未分配盈餘申報時,存續或新設公司「未分配盈餘」項目中,屬於來自消滅公司合併年度當期決算所得額部分,截至合併年度之次一會計年度結束前,已實際發生之下列各款,得列為依同法第六十六條之九第二項規定計算消滅公司之未分配盈餘之減除項目:

1、已分配之股利淨額。

2、已依公司法規定提列之法定盈餘公積。

3、已依公司章程規定給付之董、監事職工紅利或酬勞金。

玉群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台中市西區忠明路22號2樓
TEL:04-2313 6008 FAX:04-2313 6009 E-mail:yc.cpa@msa.hinet.net
Powered by HeimaVista Inc.